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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科藝儀器維修部(以下簡稱”維修部”)有權根據下列所述的任何一項情況向客戶交到”維修部”的產品及/或配件(以下稱”產品”) 收取人工及維修費用或拒絶維修:a)”產品”曾經由非授權人士或店鋪維修及/或更改。b)”產品”因受意外、非常使用或非正常情況誤用、損毀、疏忽、濫用、入水、火燒及其他人為因素而導致損壞或損毀。c)未能提供”產品”有效的購買證明。
  2. 客戶在交回"產品"時需出示SR(”Service Request",下稱"維修單")或MQ("Maintenance Quotation",下稱"報價單")。任何人士如未能出示有效"維修單"或"報價單","維修部"是有權拒絶交回"產品"。其次"維修部"在交回"產品"時只需核對"收據"上的資料和"產品"相符便可,並毋責任核對"產品"主人身份。
  3. 如"產品"在"收據"開單日期起計六個月內未被領取,"維修部"便有權自行處理有關此類過期"產品"。這包括仍在或不在保養期內的"產品";已支付或未支付維修費用的"產品"。客戶到時不可因此而對"維修部"作出反對及追討責任。
  4. 檢查/修理/手續費用恕不退回。所有被更換的零件歸"維修部"所有,不會退還給客戶。
  5. "維修部"絶不負責對任何客戶、人士、公司及集團因維修延誤或已維修的"產品"失效或失誤而蒙受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,不論失效或延誤是由於設備故障、員工遺漏、疏忽或任何其他行為或原因所導致。
  6. 所有保養期不包括或不在保養期的維修服務或特快維修,均會收取,如需更換零件,將另行報價。
  7. 其他維修條款請參考原製造商之保養條款。
  8. 三個月的有限保障, 光學鏡片、消耗品、人為或環境因素導致損壞除外(詮釋請以A&P為准)。
  9. 從報價之日起14天內 。